‧汶萊簽證: |
國家 |
汶萊 |
辦件單位 |
當地海關(移民廳) |
辦件工作日 |
1 天 |
證照日期 |
0 年0個月3天 |
入境可停留天數 |
3 天 |
代辦費用 |
10 SGD |
辦證須知 |
1.入境日期算起,六個月以上有效期之護照正本、(護照影本一份)
2.二吋照片三張
3.過境觀光簽證申請表格一張
4.身分證影本一份
5.進出汶萊航段之汶萊航空機票影本
6.行程表PNR
7.10人以上,需附團體名單一份
8.最多停留72小時且需經第三國
9.費用--落地簽(郵票SGD5)+印花稅 共SGD 10 (新幣與台幣比值為1:20) |
辦證備註 |
持以下國家護照者免簽證
可免簽停留十四天:印尼、泰國、菲律賓、南韓、日本、法國、瑞士、荷蘭、比利時、盧森堡、列支敦士登、瑞典、丹麥、挪威、西班牙、馬爾地夫、加拿大、阿曼、秘魯。
可免簽停留三十天:馬來西亞、新加坡、英國、德國、紐西蘭。
可免簽停留九十天:美國。
*持澳洲護照可申請落地觀光簽證,至多停留十四天* |
辦件名條 |
**注意事項**
1.簽證資料如有變動,請來電洽詢,恕不另行通知
2.簽證費用若有調整時,以申請時候的新價錢為準
3.若為個人因素,中途停辦,不准,或退件,手續費NTD200
4.有舊護照請務必附上
5.公司/住家基本(聯絡)資料請務必附上
6.辦件費用不含快遞費用 |
|
|
|